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办安[2006]2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厅[200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本校实际,重点做好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确保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闽教办安〔2006〕2号.doc
南安市教育局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