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00
中缝分类广告:
1、遗失公章、发票、支票、报关证、营业执照、税力登记证等,每则1000字内收300元,每加一个证件或号码加20元。
2、寻车、寻物、寻人启事每100字内收300元,超过部分每行13个字加收20元,如占1/4条中缝则按1/4条收。
3、遗失身份证每则50元。
4、遗失驾驶证、行驶证、附加费证、营运证等车辆证件,一个证件号码收100元,每增加一个证件号码加收20元。
其它广告:
1、公益广告(环保、残疾事业、计生)按广告同等面积60%收费。
2、声明加收20%.
3、软文5元/字(不超过1500字)
4、中缝广告整条彩色5000元;套红4000元;黑白3000元。
客户须知:
1、刊登广告须交验相关证件,并签订认刊书。
2、广告内容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如有不妥,本报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并可事先不通知客户,本报不承担停刊不答法广告的责任。
3、普通版面由本报根据情况分类安排,凡下午3:30后认刊第二天见报的广告或刊例规格异型的,广告费加收20%。
4、广告认刊后,如刊户因故要求停刊,须提前2天通知,如已排版,需付广告费20%的排版费;广告见报前一天停刊及中缝广告一级发排,概不退款。
5、如因重要新闻或突发事件而变换版面,颜色等,本报不负责任。
6、广告认刊后,须在广告刊登之前2天交清广告款,未按期交款的,本报有权推延刊期或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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